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項目管理、實
發布日期:2020-10-20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項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捐贈項目的統一管理,保障捐贈者和學校雙方的權益,充分發揮社會捐贈在學校建設與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項目是以尊重捐贈者意愿為前提,以符合《章程》為準則,涵蓋納入基金會的限定性捐贈項目和非限定性捐贈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生培養:獎勵優秀學生、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的各類獎學、勵學、助學項目;資助優秀學生出國(境)學習及參加各類國際交流項目;鼓勵學生科技創新項目;支持學生就業創業項目;支持各類學生活動項目,如社團活動、志愿者、社會實踐、藝術發展等;支持重癥醫療救助項目等;
(二)師資建設:引進高層次人才,支持師資隊伍建設;資助優秀教師出國(境)進修、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交流活動;獎勵在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職工;支持重癥醫療救助項目等;
(三)學科建設:資助基礎研究、教學研究,扶植課程、學科和實驗室建設的各類學術科研項目;獎勵高級別科技、人文社科論文和科研成果;培育高級別項目和獎項;獎勵研究生高質量學術成果;
(四)校園建設:支持教學與研究設施的建設、改善,包括建筑、景觀、綠化美化等基建項目;資助信息網絡、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各類文化建設和公共服務項目等;
(五)學校發展:由學校自主決定資金使用方向,支持學校建設和發展的項目;
(六)其他旨在推動學校教育事業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捐贈項目。
第三條 基金會秘書處負責監督和管理所有捐贈項目,主要負責指導項目受益方完成項目的立項、實施、監督、總結等工作,并定期向理事會報告捐贈項目的執行情況。
第四條 各項目承擔實施單位應當成立相應基金工作管理小組,其主要職責是在基金會秘書處的指導下開展基金工作。管理小組由各單位負責人任組長,可有若干組員,同時須指定聯絡員與基金會秘書處保持經常性業務聯系,如項目活動情況的報備、基金使用報告的報備、捐資人聯系方式變更、基金使用手續辦理等。
第五條 基金會委托專人負責項目資金的到賬查詢、立項入賬、使用、管理和運作等工作,定期向理事會報告資金使用運作等情況。
第二章 接受捐贈工作流程
第六條 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聯系方”)獲取捐贈相關信息,與潛在捐贈方進行溝通,形成初步捐贈意向;
第七條 聯系方、項目受益方與捐贈方洽談捐贈項目和捐贈協議條款,并達成捐贈協議條款(附件1);
第八條 項目受益方將捐贈協議文本提交至基金會秘書處進行審核;
第九條 基金會秘書處審核捐贈者的法律地位,審核接受捐贈者承諾的條款,審核捐贈意圖是否符合學校規定;
第十條 簽訂捐贈協議,根據捐贈方意愿,舉行捐贈儀式,基金會向捐贈方頒發捐贈證書,捐贈協議簽定后,基金會對捐贈協議進行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 捐贈方將捐贈資金打入基金會指定賬戶;
第十二條 基金會秘書處及時向捐贈方提供捐贈收據,并根據需要出具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文件。
第三章 捐贈項目的立項
第十三條 基金會按照捐贈項目設立單獨賬目,集中管理,??顚S?,不得挪用。捐贈項目的立項和使用按照《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執行,具體流程如下。
(一)項目負責單位根據捐贈協議,與捐贈人溝通,制定該基金項目的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辦法(或實施方案)、項目預算表、評審小組等內容;
(二)捐贈款項到位后,基金會秘書處通知項目負責單位提交申請立項材料(含《基金會接受資金捐贈立項申請表》(附件2)、捐贈協議原件、學院(部門)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辦法(或實施方案)、項目預算表等材料;
(三)基金會秘書處按照《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分級立項審批規定進行立項審批,下達立項通知書,由計劃財務處向項目負責單位發放項目經費本;
(四)項目負責單位根據捐贈協議,按照《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顚S?。
第十四條 非限定性基金的使用統一由學?;蚧饡鶕W校發展的需要決定。限定性基金及各類獎助學金、獎教金的使用,包括立項、申請、推薦、評選、審核、批準等,由學院(部門)嚴格按照基金章程和管理辦法等規定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基金會秘書處負責匯總各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立項表》,并提交基金會理事會研究討論,確立基金會非限定性捐贈項目。
第十六條 非限定性捐贈項目的受益對象為符合章程資金投向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章 捐贈項目的實施、監督與驗收
第十七條 項目實行負責人全程負責制。
第十八條 捐贈資金到賬后,基金會設立專門項目管理項目資金,并向捐贈方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第十九條 經理事會批準立項執行的項目基金,按經審批的年度預算予以撥付,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二十條 基金資助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由秘書處(基金會管理辦公室辦公室)指導相關部門按照有關基金的章程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獎助類項目的評選工作,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人事處、學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等)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和相關基金的章程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基建類項目的管理與實施工作,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審計處、校園建設處、房產管理處、后勤管理處等)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和相關基金的章程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 基金會對外投資應本著安全、穩妥的原則,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基金由相關單位基金管理委員會具體管理和實施,也可委托基金會具體實施。特殊情況由基金會與各基金管理委員會另行商定。
第二十五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受益方應嚴格按照《立項表》內寫明的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工作,向基金會秘書處報告項目的執行情況,并就項目進展和成果、成效進行相應宣傳。
第二十六條 基金會秘書處根據《捐贈協議書》預定的內容對項目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并及時向捐贈人和社會公布有關項目信息。
第二十七條 在項目實施完畢后向捐贈方提交《捐贈項目使用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取得成效、致謝等內容,并將報告內容交基金會秘書處備案。
第二十八條 受益方因故需要變更項目實施方案時,應提前向基金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基金會與捐贈人協商獲準后方可按變更后的方案執行。
第二十九條 受益方在項目實施中如有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基金會有權采取停止支付、撤銷資助、追繳已撥付的資助經費等措施。
第五章 基金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 各單位基金因完成宗旨、協議期限到期或捐贈方終止捐贈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該單位基金管委會或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并報基金會審查備案。
第三十一條 基金終止后的剩余財產的處理,由該基金管理委員會或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基金會審核同意后實施,一般應用于與該基金宗旨相關的事業,或納入學校非限定性基金中進行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協議(模板)
捐贈協議書
甲方(捐贈方):
乙方(受贈方):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為更好地支持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弘揚公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XXX(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向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乙方)捐贈人民幣X萬元圓整(¥X.00元),用于------------。具體協議如下:
一、捐贈款項及管理
1、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X萬元圓整(¥X.00元),納入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統一管理,規范使用。
2、甲方保證捐贈款項系其所有的合法財產,且有權捐贈乙方,并保證所有捐贈款項無權利瑕疵。
3、本協議簽訂之后,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前將捐贈款項合計人民幣X萬元圓整(¥X.00元)匯入乙方指定賬戶(戶名: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賬號:331065950018170085349;開戶行:交通銀行下沙支行),乙方收到捐款后一周內向甲方出具正式捐贈專用收據。
4、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款,不得擅自改變捐款用途,如確需改變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5、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復。
二、附則
1、本協議條款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經雙方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2、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管轄與解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接受資金捐贈立項申請表
填表日期:
1、根據《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捐贈協議明確項目負責單位的,由基金會秘書處根據三方協議約定直接開具立項單;捐贈協議未明確項目負責單位的限定性收入,其中:10萬元及其以下的項目立項由基金會秘書長審批,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項目立項由基金會副理事長審批,50萬元以上的項目立項報理事長審批;非限定性收入的立項應根據學校發展和建設的需要,經學校研究后立項,個別特殊情況急需立項的由理事長特別審批。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學院(或部門)存檔,其余由基金會秘書處存檔。
項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捐贈項目的統一管理,保障捐贈者和學校雙方的權益,充分發揮社會捐贈在學校建設與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項目是以尊重捐贈者意愿為前提,以符合《章程》為準則,涵蓋納入基金會的限定性捐贈項目和非限定性捐贈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生培養:獎勵優秀學生、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的各類獎學、勵學、助學項目;資助優秀學生出國(境)學習及參加各類國際交流項目;鼓勵學生科技創新項目;支持學生就業創業項目;支持各類學生活動項目,如社團活動、志愿者、社會實踐、藝術發展等;支持重癥醫療救助項目等;
(二)師資建設:引進高層次人才,支持師資隊伍建設;資助優秀教師出國(境)進修、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交流活動;獎勵在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職工;支持重癥醫療救助項目等;
(三)學科建設:資助基礎研究、教學研究,扶植課程、學科和實驗室建設的各類學術科研項目;獎勵高級別科技、人文社科論文和科研成果;培育高級別項目和獎項;獎勵研究生高質量學術成果;
(四)校園建設:支持教學與研究設施的建設、改善,包括建筑、景觀、綠化美化等基建項目;資助信息網絡、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各類文化建設和公共服務項目等;
(五)學校發展:由學校自主決定資金使用方向,支持學校建設和發展的項目;
(六)其他旨在推動學校教育事業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捐贈項目。
第三條 基金會秘書處負責監督和管理所有捐贈項目,主要負責指導項目受益方完成項目的立項、實施、監督、總結等工作,并定期向理事會報告捐贈項目的執行情況。
第四條 各項目承擔實施單位應當成立相應基金工作管理小組,其主要職責是在基金會秘書處的指導下開展基金工作。管理小組由各單位負責人任組長,可有若干組員,同時須指定聯絡員與基金會秘書處保持經常性業務聯系,如項目活動情況的報備、基金使用報告的報備、捐資人聯系方式變更、基金使用手續辦理等。
第五條 基金會委托專人負責項目資金的到賬查詢、立項入賬、使用、管理和運作等工作,定期向理事會報告資金使用運作等情況。
第二章 接受捐贈工作流程
第六條 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聯系方”)獲取捐贈相關信息,與潛在捐贈方進行溝通,形成初步捐贈意向;
第七條 聯系方、項目受益方與捐贈方洽談捐贈項目和捐贈協議條款,并達成捐贈協議條款(附件1);
第八條 項目受益方將捐贈協議文本提交至基金會秘書處進行審核;
第九條 基金會秘書處審核捐贈者的法律地位,審核接受捐贈者承諾的條款,審核捐贈意圖是否符合學校規定;
第十條 簽訂捐贈協議,根據捐贈方意愿,舉行捐贈儀式,基金會向捐贈方頒發捐贈證書,捐贈協議簽定后,基金會對捐贈協議進行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 捐贈方將捐贈資金打入基金會指定賬戶;
第十二條 基金會秘書處及時向捐贈方提供捐贈收據,并根據需要出具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文件。
第三章 捐贈項目的立項
第十三條 基金會按照捐贈項目設立單獨賬目,集中管理,??顚S?,不得挪用。捐贈項目的立項和使用按照《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執行,具體流程如下。
(一)項目負責單位根據捐贈協議,與捐贈人溝通,制定該基金項目的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辦法(或實施方案)、項目預算表、評審小組等內容;
(二)捐贈款項到位后,基金會秘書處通知項目負責單位提交申請立項材料(含《基金會接受資金捐贈立項申請表》(附件2)、捐贈協議原件、學院(部門)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辦法(或實施方案)、項目預算表等材料;
(三)基金會秘書處按照《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分級立項審批規定進行立項審批,下達立項通知書,由計劃財務處向項目負責單位發放項目經費本;
(四)項目負責單位根據捐贈協議,按照《基金會財務管理辦法》??顚S?。
第十四條 非限定性基金的使用統一由學?;蚧饡鶕W校發展的需要決定。限定性基金及各類獎助學金、獎教金的使用,包括立項、申請、推薦、評選、審核、批準等,由學院(部門)嚴格按照基金章程和管理辦法等規定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基金會秘書處負責匯總各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立項表》,并提交基金會理事會研究討論,確立基金會非限定性捐贈項目。
第十六條 非限定性捐贈項目的受益對象為符合章程資金投向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章 捐贈項目的實施、監督與驗收
第十七條 項目實行負責人全程負責制。
第十八條 捐贈資金到賬后,基金會設立專門項目管理項目資金,并向捐贈方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第十九條 經理事會批準立項執行的項目基金,按經審批的年度預算予以撥付,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二十條 基金資助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由秘書處(基金會管理辦公室辦公室)指導相關部門按照有關基金的章程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獎助類項目的評選工作,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人事處、學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等)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和相關基金的章程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基建類項目的管理與實施工作,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審計處、校園建設處、房產管理處、后勤管理處等)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和相關基金的章程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 基金會對外投資應本著安全、穩妥的原則,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基金由相關單位基金管理委員會具體管理和實施,也可委托基金會具體實施。特殊情況由基金會與各基金管理委員會另行商定。
第二十五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受益方應嚴格按照《立項表》內寫明的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工作,向基金會秘書處報告項目的執行情況,并就項目進展和成果、成效進行相應宣傳。
第二十六條 基金會秘書處根據《捐贈協議書》預定的內容對項目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并及時向捐贈人和社會公布有關項目信息。
第二十七條 在項目實施完畢后向捐贈方提交《捐贈項目使用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取得成效、致謝等內容,并將報告內容交基金會秘書處備案。
第二十八條 受益方因故需要變更項目實施方案時,應提前向基金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基金會與捐贈人協商獲準后方可按變更后的方案執行。
第二十九條 受益方在項目實施中如有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基金會有權采取停止支付、撤銷資助、追繳已撥付的資助經費等措施。
第五章 基金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 各單位基金因完成宗旨、協議期限到期或捐贈方終止捐贈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該單位基金管委會或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并報基金會審查備案。
第三十一條 基金終止后的剩余財產的處理,由該基金管理委員會或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基金會審核同意后實施,一般應用于與該基金宗旨相關的事業,或納入學校非限定性基金中進行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協議(模板)
捐贈協議書
甲方(捐贈方):
乙方(受贈方):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為更好地支持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弘揚公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XXX(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向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乙方)捐贈人民幣X萬元圓整(¥X.00元),用于------------。具體協議如下:
一、捐贈款項及管理
1、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X萬元圓整(¥X.00元),納入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統一管理,規范使用。
2、甲方保證捐贈款項系其所有的合法財產,且有權捐贈乙方,并保證所有捐贈款項無權利瑕疵。
3、本協議簽訂之后,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前將捐贈款項合計人民幣X萬元圓整(¥X.00元)匯入乙方指定賬戶(戶名: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賬號:331065950018170085349;開戶行:交通銀行下沙支行),乙方收到捐款后一周內向甲方出具正式捐贈專用收據。
4、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款,不得擅自改變捐款用途,如確需改變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5、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復。
二、附則
1、本協議條款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經雙方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2、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管轄與解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接受資金捐贈立項申請表
填表日期:
捐贈方 | 捐贈時間 | ||||||||
項目名稱 | 基金總規模 | ||||||||
到賬金額 | 基金性質 |
□ 動本基金 □ 留本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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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項金額 | |||||||||
立項 申報書 |
請另附頁。內容包括:1. 捐贈協議原件;2.基金管理委員會名單;3. 管理辦法或實施方案;4.項目支出預算表 | ||||||||
項目經辦人 | 聯系電話 | ||||||||
所屬學院(部門)意見 |
項目負責人簽字: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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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秘書處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蓋 章: | ||||||||
基金會立項 審批 |
負責人簽字 蓋 章: |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學院(或部門)存檔,其余由基金會秘書處存檔。